近日,从江苏宿迁市沭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沭阳质监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巡查中发现该县贤官镇一米厂正在生产标注东北某米厂厂名、厂址及“QS”标志的大米。经检查,该厂不能够提供相关委托加工证明。随后,执法人员经上网查询,发现该批大米标注的厂名、厂址及“QS”标志均系伪造。
据统计,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伪造厂名、厂址及“QS”标志大米17720Kg,共计货值金额42173.60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